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》(國辦發(fā)〔2013〕96號)、《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》(皖政辦〔2013〕46號)精神,市城南新區(qū)九里村劉莊、洪郢村后洪郢和洪郢村辛莊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施。
根據阜陽市發(fā)改投資【2013】268號文批復,本項目擬定土地收儲地范圍總面積約103.19公頃(合1548畝),地塊涉及九里村劉莊用地、洪郢村后洪郢用地、洪郢村辛莊用地,估算總投資約11億元。
本項目由市阜陽市國土資源儲備發(fā)展中心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的采購主體,阜陽市城南新區(qū)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的承接主體,雙方簽訂相關《政府購買服務合同》,期限八年,購買服務總金額189056萬元。
特此公告。
阜陽市城南新區(qū)建設管理委員會
2017年3月24日